《4 : 建 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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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
—4.1?。.1 ? 屠宰与分割车【间及生?产辅助设《施平:面布:置应符合生产工艺流!程,、卫生及检验要求】其建筑面《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
?4.:1.2 》。屠宰:与分割车《间非清洁区与清洁区!的人流、物流不应交!叉非清洁区与—清洁区的出入—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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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分割车间宜】采,。用大跨度钢结构屋】盖,与金属夹芯板隔【墙与:吊顶:内部空间《应具:备适当?的灵:活性
】4.1.《。4, 车间应》设有防昆虫、鸟【类和:鼠类进入的设施
!
4.1.5! 车间地面应设置!明沟或地漏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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