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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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屠宰与分割车】间所在厂区不得设】置污水排放明—沟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3.3?.2 公路—卸禽回车场》。附近应有《洗车台洗车台厦设有!冲洗:消毒及排污》设施回车场和洗【车台均应采用混凝】。土地面洗车》台,下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5%
】
3.3.3— 垃圾、禽—粪和废弃《物的暂存《场所应?设置在生产区—的非清洁区内其地面!与围墙?。应便于清洗、—消毒还应配备—废弃:。物运:送车辆的《清洗消?毒设:施
》
:。。3.3.4 生】产区的非清洁—区内宜设置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间?。
3.3!.5:。 厂区《应有良好的》雨水排放和防—内涝系统可设—置雨水回用设施
!。
3》.3.6 厂区】的主:要道路应平整、不】起,尘,应有相应的车辆承】载能力活禽进—厂的入口处应设置】底部长4《.0m、深0.【3m、与门同宽且】。能排放消毒液的【车轮消毒池》
3.3!.7 厂区内建】(,构)筑物周围、道】路两侧的空地均应】绿化但不得种植妨碍!食品卫生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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