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 安全供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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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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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 不能断水》的,设备应设《置安全供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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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 安全供水系—统的供水量不应计及!维持正常生产的供】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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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安全!供水系统的设—计应以同一时间发生!一次事故为》设计原则
》
《。
9:.1.4 安全】供水可?采用下?列方:式的一种或几种组合!
! , 1 设—置高位安全》水池(箱《)或安全水塔供水
!
》 《 2 设—置专:用柴油机驱动事【故供:。水泵供水
!。
? 3 设置!专用柴油《机驱动事故供水【泵与安?全水塔联合供水安全!水,塔的有效容积应按5!min~1》。0min的安全水】量设:计,
】 《4, 供水泵组设【置,事故应急电源与安全!水塔联?合供水安全》。水塔的有《效容积?应按应急电源供【给时间的安全水【量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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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供水泵组》设置事故《应急电源
!
9.1.5 】地形条件有利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宜采用高!位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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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各种给水设【备的:。供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用水设备的供—电负荷?等级
》
,。
9.1.7 !。。作为事故备》用电源的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其自动启动时间不】应超过3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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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驱动事故供水】泵,的专用柴油机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其自?动启动时间不应超过!10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