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安全供—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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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
9.1.1 】不能断水的设备应】设置安全《供,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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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安!全供水?系统的供水量不应】计及维?持正常生产的供水量!
《
9.1.3 】 ,安全供水系统—。的设计应以同一时】间发生一次事—故为设计《原则
】9.1.4 安】全供水可采用下列】方式的一种或几种】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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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设置高位安—全,水,池(箱?)或安全水塔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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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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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设置专用柴》。油机驱动事》故供水?泵,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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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置专用柴油机驱动!事故供水泵与安【全水塔?联合供水安全—水塔的有效容积应】按5:min~1》0min的安—全水量设计》
! 4 供水泵!。组设置事故应急电】源与安?全,水塔联合供》水安全水塔的有效】容积:应按应急《电源供给《时间的安全水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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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 供?水泵组设《置事故应急》电源
9!.1.5 —地形条件《有利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宜采用高位【水池
?
《
9:.,1.6 《 各种给《水设备的供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用水设备!的供电负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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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7《 , 作为?事故备用电源的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其自动启动时间不】应超过3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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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驱动事故供水泵!的专用柴《油机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其:自动启?。动时间?不应超过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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