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维护与》管理 第十】。八条 市政》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 ,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办理移交手续的】由,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或】者市政设施主管【部门通过委托、【招投标等方式确【定,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单位负》责;未办理移交手续!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 ,第十九条 本条例第!。十八条所确定—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部门、单位(以下!。统称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制《度加强巡查、—维护、检测和评估】确保市政设施—的完好及正常—运,行;对损坏》、缺失的应当及时】维修、补缺并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和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市》政设施年度养—护、维修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对市政设》施以:及,依附于市政设施的管!道(沟)、》杆线:、监控设《备、指示《标识等设施进行维】修时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和施工公示【牌 ?第,二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等《原,因损:坏市政设施或—者影:响市政设施正—常运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市政设施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毗邻《市政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市政: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共同》制定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管(《杆)线?、交通安全设施【、检查井盖》和渠箱盖板等公【共设施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出》现,丢,失、损?坏的设施产权单位】应当在发现》或,者接:到故障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查看情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组织《修,复 第二十五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市政设—施,管理标准加强对【市政设施的》资源调?查,、监控预警和建设、!维护、运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设立—。公,开电话及时受—理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