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城市道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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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城市道—路设施占用》、,。挖掘加强养护维修】。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道路设施!完好和安全
】 城市道—路管理范围》以规:划道路红线为准【尚未:按道路规划红线【实施的以现状—道路边?线为准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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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申请【取得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挖《掘道路?许可证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 ,因紧:急抢修地下管—线等突?。发故障需要挖掘城市!道路不能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当—立,即,告知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补办手—续
第二十九条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持下!列资料办理许可手】。续
— ,(,一)临时占用道路】申请书;
】 (二)占用位置!示意图、平面图现】。场照片?和其它相关材料;】
(三】)道路施工作业【及交通?组织方案;
! (?四)对?原有设施的保护【方案
第三十条 !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下《列,资料办理许》可手续
— (一)挖掘道!路申请书;
】 (二)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
《 (三)道路施工!作业及交通组织方案!;
(四!)对原有设施的保护!方案
?
第三十一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申,请后对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 临?时,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
第三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等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应当于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道路挖》掘计划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城市《道路年度挖》掘,计划并及时书面告知!相关单位《
第三十三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在】作出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决定:前应当采《用社会公示、通【知等方?式告:知相关管线单位【相关管?线单位提出管线【建设要求的应当同】步实施
《。
第:。三十四条 经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许,可,的位:。置、面积、用途【、期限使《用不得转让、出【租,;
— (二)占》用期满?。。恢复原状;
—
, (》三)造成《城,市道路损《。坏的予以修复
】。第三十五《条,。 经许可《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挖掘施工期间采取!措施保护原有地下管!线设施;
— (二—)围:挡,。挖掘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公示许可内容和!交通组织方》案采取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和路【面,污染;
》 ?。 (三)按照—许可的位置、面积、!时间:组织:施工;确需变更【的,,向许?可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四)!挖掘:施工完成后》,在许可期限内按照!城市道路施》工技术?规范回填并修—复路面?
第三《十六条? 城市?道路管理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擅自占用》、,挖掘:;
? (》二)擅自建设—建(构)《筑物:;
(】三):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四)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 , (五)车辆运载!的货物拖刮路面【;
:
(六)向!路面排放污水或【者直接?在路面上搅》拌砂浆、混凝—土;
【 (七?)其他损毁、污【染城市道《路或者妨碍》城市道?路正常通行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因挖《掘、维护《城市道路确》需,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施工单》位应当提前》。五日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十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五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三?十九条 需要穿越城!市道路基《。础及基础以下部分】进,行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市政设施保护!方案并书面征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意见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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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在城市道路上设置!井盖设施《的,应当标明产权单【。位和维护管》理单位并具备防坠】落、防?盗窃、防沉降、防】异响功能
》。
井—盖,设施:产权:单位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险、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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