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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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级市》政设:施的专项规划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市政设施的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道路【地下空间《利用、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城市》功能照明等
【 县(—市)市政设》施的专项规划—。应当报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级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
】 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级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报送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对各!。区报送的年》度建设计划进—行统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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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建,设项目应当依据市政!。设施的?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步配套建设市政设!施,。
第十《二条 发展改革【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市政设施的在立项!。时应当征《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的意见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市政设施的在—规划审批时应—当征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市政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
: 市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由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实施》。;,县(:市)范围内的由【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实施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设!施,的,应当依法《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市政《设施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设施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加绿地?、砂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桥梁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削减雨水径》流提高城市内涝【防治和雨《水利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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