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42-2011 建标库

3.8  低位服务设施

3.8.1  本节适用于无障碍低位服务设施,包括问询台、服务台、售票窗口、电话台、安检验证台、行李托运台、借阅台、各种业务台、饮水机等的施工验收。

3.8.2  通往低位服务设施的坡道和无障碍通道应符合本规范第3.4节和第3.5节的规定。

主控项目

3.8.3  低位服务设施设置的部位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8.4  低位服务设施的高度、宽度、深度、电话台和饮水口的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量测检查。

3.8.5  低位服务设施下方的净空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测检查。

3.8.6  低位服务设施前的轮椅回转空间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测检查。

3.8.7  低位服务设施处的开关的选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一般项目

3.8.8  低位服务设施处地面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3.5.15的规定。坡道整体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3.2.9的规定。坡道板块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3.2.1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