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42-2011 建标库

3.7  无障碍出入口

3.7.1  本节适用于无障碍出入口的施工验收。

3.7.2  无障碍出入口处设置的提示闪烁灯应符合设计要求。

3.7.3  无障碍出入口处的盲道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3.3节的有关规定。

3.7.4  无障碍出入口处的坡道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3.4节的有关规定。

3.7.5  无障碍出入口处的扶手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3.9节的有关规定。

主控项目

3.7.6  采用无台阶的无障碍出入口室外地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坡度尺量测检查。

3.7.7  无障碍出入口平台的宽度、平台上方设置的雨篷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测检查。

3.7.8  无障碍出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测检查。

3.7.9  无障碍出入口处的雨水箅网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1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测检查。

一般项目

3.7.10  无障碍出入口处地面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3.5.15的规定。坡道整体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3.2.9的规定。坡道板块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3.2.1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