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建:设管理 《
《第,六,条 :市城区?公用充电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实行特许经营通过!招投标?确定公用充电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特许经营单—位
第《。七条 充电设施建设!。。实行属地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在!市发改委办》理备案?手续
第—八条 充电设施建】设,要符合规划》、环保、《供电、消防、防雷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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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减少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等:充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乡》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 市直有关单—位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供应》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充电设施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停车场、公交!站场:、,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设《施
第十一条 】。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具?备能源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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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具备与项目建设】标准相适应的—技术、设《备,
?。 (四)】一年内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五】)按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国网晋《中供电?公司要将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市城区配电网专】项规划保障充电【设施无障碍》接入确保电力供应】“,畅通无阻”满足【。充电设施运营—需求
【。 国网晋中供电公】司给予电网接—入支持?居民在住宅小—区内自有固定车位】加装:充电设施用》电由居民《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并向》小区业委会、物业报!备小区?业委会、物业应当支!持和配合建设业主自!行承担用《电费用的物业等不得!借机收取费用—;非居民充电设【。施用电由《产权:单位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报—装手续供《。电企业?。接到用电报装申【请,。后对低压用》户在2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供电!。方案、对高压用户】在15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供电方案!
第十三】条 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停车场等】在充电?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或建设单位】、,产权单?。位应当配合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及时提供相!关建筑、《设施设备《工程竣工图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配合供电企业—确定充电设》。施配电箱《、表箱?安装位置、电源【。走向并指定专人配合!现场勘查、施—工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可以委托物业】等,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现场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等:服务
第十四【条 充电设施应【单,独分表计量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和》经,营者依法《。依规承担《充电设施《维修更新、》养护及?侵害第三者权益责】。任
第十》五条 充电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由项目【审批: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充电设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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