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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土地征收!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征收【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需要下】达土地征收任务城区!人民政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具—体实:施土地征收工作【
第五条 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城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土地征!收前期工作
【 , 征《地告知土《地征收报批前应【将拟征土地位置、】地类、用途、—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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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调查《结,果确认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同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
? 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报批前?应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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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第六!条, ,土地征收报批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拟定“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组件《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征收土地的—审核上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上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逐级》。审,批
?第七条? 实施征收经依【法,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土地》由市:人民政府将省人民政!府批:转的建?设用地批复转—发,给城:区人民政府实施征】收
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有【提出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权:利,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提出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法:修,改 :
— , “两公告一登【。记,”完成后城区—人民政府将土地【征收:情况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土地征!收批:复(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回的土地统一—纳入市土地》收购储备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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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
》 征地补【偿统一执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
!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费用按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0【7]1?16号)、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7!2号)的相关规【定核算?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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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费按照不超【过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
!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市?场评估、合同约【定等确定《 ?
国【。有农用地补》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 征收土地涉!及的补?偿安:置费用列入》财政预算自市—人民政府下达土地征!收批复(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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