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建筑专业设计计【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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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面《积、体?积的计算和朝向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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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 建:筑面积(A)—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的平面面积的!总和:计,。算其数值可采用建】筑,设计的计算结果
】
,
,
A《.1.?2 : ,建筑外表面》积(∑F)为建筑】物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屋面【面,积、接触室外—。空气:的地板面《积,、各朝向立》面,外围护结构》透光部位和非透光部!位面积的《总,和计算建筑物体型】系数S时∑》F,可按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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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没?有地下室时∑—F从首层地》。面(±0《.0:0,),算起±?0.00《以下不参与》计算;
《
》 2》 有地《下室时∑F为—地上和地下所—有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围护结构》外表面积的总—和
》
A.1.3 】 建筑体积(V【0)为与建筑物外表!面积∑F相对—应的建筑物内部空】。间体积?计算建筑物体型系数!S时V0可》。按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
1 】没有地下室时V0为!首层地面(》±0:。.00)以上的建】筑物体?积V上
! , 2《 有地下室时V0!为建筑物±0—.00?以上体积V上和±0!.00以下计—算,体积V下′两部分之!和V下′《按下式?计算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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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 V【下′±0.00以】。下计算体积(m【3);?
,
】 ? f下′±0.!00以下《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垂直外立面【(包括±0.—00至室《外,地平面?、至窗井底部、至】下,沉,庭院等地平面—的外立面《)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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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下±0.《00:。。以下垂直外立—。面总面?。积(:包括与室外空气【接触:和与:土壤接触的》外立:面,)(m2);
】
》 《。 V》下±0? ,00以下f下包围的!地下部分总》体积(m3)—
:
A》.1.4 —屋面面?积(F?。W)为支承屋面【的外墙?外包线围《成的面积斜屋面【或圆屋面为》实际展?开面积
】
A.1.5 】外门窗(包》括非透?光外门和外围—护结:构透光部《位,)面积Fm》c计算窗墙面—积比ML、MLZ】和屋面透光》部位的面积》比例MW时取洞口】面积
?
:
A.1.【6 外窗》开启:的有:效通风面《积Fck《为窗开启《最大时开《启部分的投影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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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 Fck外窗开启】。的有效通风》面积(m2》);
《
— 》 a开《启,距离(m)见图【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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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平》开窗高度或上/【下,悬窗宽度(m)【见图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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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A.1.6 外窗!开启有效《通风:面积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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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 《 ,建筑物立面朝—向应按垂直于立面的!法线角度《确定朝向范围如【图A.1.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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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北向北偏东60!°,~北:偏西60°;
【
】 2 南向—南偏东30°~南】偏西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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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向?西偏北30°~西】偏南60°(含【西偏北30》°和西偏南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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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东向东偏北30!°~:东,。偏南6?0°(含东》偏北:3,0°和?东偏南60》°)
【
A.1《.8 建筑物水】平面和立面应如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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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坡《屋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大:于等于45°时按外!墙计小于45—°时按屋面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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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1.!。7 建筑》物立面?。朝向范围
!。
2 【 圆形屋面切—线与水平《面的夹角《大,于等于45°—部分按外墙》计小于45°部分按!屋面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