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建筑专业设【。计计算资《料
【。
A.1 】 面积、体积的计】算和朝向的确定
!
A.1!.1: 建筑面积(A】)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的平面面积的【总和:计算其数值可采用建!筑设计的计算结果】
A【.1.2 建筑外!表面积(∑F)为】。建,筑物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屋,面面积、接触室【外,空,气的地?板面积、各朝向立面!外围护?结构透光部》位和非透光部—位面积的总和计算】建筑:物体型系数S时∑】F可按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
? : 1 没有地下室!时∑F从首层—地面:(±0.0》0)算起±0.【。。00以下《不参与计算;
【
《
《 2: 有地《下室时∑F为地【上和地下所》有,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围护:结构外表面积—的总和
【
A.1.—3 建筑体积(V!0)为与建筑物外】表面积?∑F相对应的—建筑物内部空间体积!计算建筑物》体型系数《S时V0《可按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
》 1 没有—地下室时V》0为首?层地面(±0.【0,0)以上的建—筑物体积V上—
》
2 有!地下:室时:。V0为建筑物—±0.00以—上体:积V上和±0.0】0以下计《算体积V下′—两部分之《和V下?′按下式计算—确定
《
:。。
》
式中! V下?。′±0?.00以下计—算体积(m3);】
—。 》 f下—′±:0.00以》下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垂直外立面!(包括±《0.00至室外地】。平面、至《窗井底部、至下沉庭!院等地平面的外立】面)面积(m2)】;,
》
— f下±0.!。00以下垂直外【立面总面积(包括】与室:外空气?接触:和与土壤接触—的外立面)(—m2);
—
?
《 —V下±0 0—0以下?f下包围《的地下部分总—体,积(m3)
—
》A.1.4 屋面!面,积(F?W)为?支,承屋面的外》墙,外包线围成的—面,积斜屋面或圆—屋,面,为实际展开》面积
【
A.1.5— 外门窗(包【括非透光外门和外围!护,结构:透光部?。位)面积Fmc计】算窗墙面积比ML】、MLZ《和屋面透光》。部位:的面积比《。例MW时取》洞口:面积
【
A.1.》。6 外窗开启【的有效通风面积【Fck为窗开启【最大时?开启部分的投影【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
《
式!中 Fck》外,窗开启的有效通风面!积(m2);
】。
》 《 《a开启距离(m)】见图:A.1.6》。;
?
】 b平【开,窗高度?或上/下悬窗宽【度(m)见图—A.1.6
—
《
《
图A.—1.6 》。外窗开启有效通风】。面积示意图》
《
A.1》.,7 建《筑物立?面朝向应按垂直于】立面的法线角度确定!朝向范围《。如图A?.1.7《所示
》。
1】 北向北偏东6】0°:~北偏西《60°;
—
?
2 】南向南偏东》30°~南》偏西:30°;《
! 3 西向西偏】北30°~》。西偏南60》°(含西《偏北30°和西偏】南,60°)《;
! 4 东向东偏!北30?。°,~东偏南60—°(含东《偏北30°和东偏南!60°?。。)
?。
A.—1.8 建—筑物水平面和—立面应如《。下确定?
》
, 1 坡屋!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大于:等于45°时按【外墙计小《于45°时》按屋面?计;
】
图A.!1.7 建—筑物立面朝》向范围?。
,
】 2 圆》形,屋面切?线与水平面的夹角大!于等于45°部分按!外墙计小于45°部!分按:屋面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