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建,筑专业设计计—算,资料
】
A.1 】 面积、体积—的计算?和朝向的确定
【
【A.1?.1 建》筑面积(A)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的平!。面面积的总》和,计算其数值可采【用建筑设计的计【算结果
】
A.1《.2 《建筑外表《面积(∑F)—为建:筑,物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屋:面,面积、接触室外空】气的:地板面积、》各朝向立面》外围护结构透光部】位和非透光部位【面积的总《和计算建筑物体【型系数S时∑F【可按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 1? 没有地下—室时∑F从》首层地面(±0【.0:0,)算起±0》。.00以下不—。参与计算;
】
》 2 有—地,下室时∑F》为地上和地》下所有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围护【。结构外表面积—的总和
】
,。A.1?.3 ? 建:筑体积(V0—)为与建筑物外【表面积?∑F相?对应的建《筑物内部空》间体:积计算建筑物—体,。型系数S时V—0可按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
1 】 没有地下》室时V0《为首层地面(±【0.0?。0):以上:的,建筑物体积V上【
》
, 2 —。 有:地下室时V0—为建:筑物±?。0.00《以上体积V上和±】0.00以下—计算体?积V下′两部—分之:和V下?。。′按下式计》算确定
】
,
,
!。式中 V下′±0.!00以下计》算体积(m》3);
》。
,
《 》 : f下′±》0.00以下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垂直》外立面(包括—±0.00至室外地!平面、至《窗井底部《。、至下沉庭》院等地平面的—外立面)面积(【m2:);:
【 》。。 : f下±0.—00:以下垂直外》立面总?面积:(包括与室》。外空气接触和—。与土壤接触的—外立面?)(m2);
!。
:
? 【V下±0 00【以下f下包围的地】下部分总体积(【m3)?。
,
《
,A.1.4 — 屋面?面积(?FW)为支承—屋面的?外墙外包线围成【。的面积斜屋面或圆屋!面,为实:际展开面积
】
A.1.5 ! 外门窗(包括非透!光外门和外》围,。护结构透光部—位)面?积Fm?c计算窗墙面积【比ML、ML—Z和屋面透光—部位的面积》比例MW《时取洞口面积
!
A《。.1.6 —外窗:开启的有效通—风,面积Fck》为窗开启最大时开】启部分的《投影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
,
?
:
: 式中 —Fck外《窗开启的有效通风】面积(m2);
】
《
? 【a开:启距离(m)—见图A.1.—6;
【
【 b平开窗【高度或上/下—悬窗宽度《。(m)见图A.【1.6
!
图【A.1.6 外窗!开启有效通风面【积示意?图
【A.1.《。7 : ,建筑物立《面朝向应按垂直于】立面:的法线角度确定朝向!范围:。如,图,A.:1.7所示
】
【1 北向北偏东6!0°~北偏》西60°;
—
】 2 南向南偏东!30°~南》偏西30°;
!
? 3 西】向西:。偏北30°~—西,偏,南60°(含—西偏北?30°和西》偏南:60°);
—
?
4【 :东向:东偏北?30°?~东偏南《60°(含东偏【北30°和》东偏南60°—)
—
A.1《.,8 : 建筑物水平面和立!。面应:如下:确定
! 1《 , 坡屋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大【于等于4《5°时按外墙计小于!45°时《按,屋,面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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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1.【7 建筑》物立面朝向范围
!
》 2《。 圆形屋面切【线与水?平面的?夹角大于《等于45°》部分按外墙计小于】45°?部分按屋面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