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八,条 ?。鼓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品:牌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从事机动车【维修:直营连?锁经营的其总部与各!网点可以在经营所】在地:设区的市城区或者县!(市、区)范围内共!享技术负责》人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大型维修设!施、:设备
《。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用《。节能环保方式维【修机动车、》。处置废?弃物
》。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配件采购登记】制度建立配件登记档!案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登记配件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以及供应商名!称等:信息
第【五十条 《。 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 ? ?(一)符合布—局规划;
! ?(二)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并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检测场【地、设施、设备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应当经检【定合格;
】 (》三)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检测人员《及管:理人:员;
】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 (五—)检测工艺符合【规范:要求;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第五十一条— ,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进行检测】出具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建立检测档案【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按照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 交通运输、公!安、环境保护—。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建《立统一的机动车检测!。制度
第五】十二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并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设区—的市城?区范围内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并经: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核?合格
第五十!三条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
?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自有十?辆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经检测—。合格的九座以下小】型,客车;
《
《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停《车场地;
】 ?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 (五)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实行连《锁经营
》。 , 第五十《四条 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为,租赁车辆办理车【上座位责任险—
,
: : 汽车租赁经】营者租赁车辆时应】当与承租人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提供检测合格【。和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
】。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和集!疏,运中心实现》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等客流集】散地和大型居住【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规—划、设?置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的专用候车站点为】乘客提供方便并不得!向停车候客的出租】汽车收费
【 道路运输!站(:。场):的设置?应当方便旅(乘【)客出?行满:足货物?集散需?求未经?原许可机关批—准不得搬迁或—者改变?用途
第五】十六条? 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
! 客:运站应当加强管理在!购票、候车》、,托运行李等》方面为旅(乘—)客或者托运人提供!文明卫?生的场所和优质【安全的服《务客运站应当按【照约定及时》。。与客运经营者结算票!款不得歧《视对待或者》阻碍其正常营运【不,得出售未经批准的】客运站(点)车票不!得接纳未经批准【进站营运的车辆
】
》。 客运站应当【按照公平、》合理、有序》的原则确定班—车发车时间》并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
: , 客运站【应当向公众提供【。真实有效的票务信】息按照规定使—用统一?的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并提供窗口、网络、!。电话等多种售票【方式
?
: 》鼓励传统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向综合?型,。交通物流基》。。。地转型为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提,供公平、便》利的服务
第!五十七条 》 从事交通物流【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设区的】市城区范《围内从事交》通物流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
:。。。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 :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车辆、货运!站房、仓储场地【、停车场地和设【施;
?
, : (三—)具有?一定营?运范围的货物集散、!。分拨网络《;
】 (四)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 : (五)具备【交通物流《经营信息化管—理,。能力;
《
—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业务!操作规程《;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八条 》 从:。事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设区的?市城区范围内从事】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 ?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通讯?、信息等设施设【备;
《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 》 (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