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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客货运输 】 第二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客运市场》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实施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并与客运》经营者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对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等进行约定—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经营权使用合同【的约定经营 —     新增!客运:班线、公共汽—车客运线《。。路以及新增》包车、旅游客车或】者出租汽车客运运】力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具体办法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临时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 】   ? 临时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技术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营运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 第二十八条 !客运的经《营期:限为四年至八—年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的经营?期限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的经营期限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 , ,  : ,  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的按照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做好客运市【场信息?采集工作《定期公布客运—市场供求状况—对需要增加运力【。的线路应当》制定增加运力的【。方案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  县(市、—区)际以上客—运班:。线年:平均实载《率低于百分之七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批准?新增运力和班次【;年平均《实载: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标增加】运力和班《次 ? 第三十条 】鼓励班车《、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实行公司【化,经,营实行?公,司化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车辆产权属—于客运经营者所有】; ?    》 (二)客运经营】者与车辆司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办理社会保险; !     (】三,)车辆?营业:收入全部上》缴客:运经营者并由客【运经营者统一考核营!运成本司乘人—员劳动报酬》不,与,单车:利润直接挂钩—; :。 ?    (》四)客运经营者统】一经营管理车—辆并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和:安全管理责任; ! ,     (—五)不以承包、租赁!等任何方《式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客运经营权 【 第三《十一条 班车【、包车、《旅游客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置放营运标志牌】按照批准的线路、班!次、站点、经营【区域运行和停靠公布!监督电话号码以及受!理投诉部《门 :  《  :。 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车票标明《。的车次、类》。型等级、时》间、:地点运送旅(乘)客! ?。 第三十二条 省!际客:运班:车需要变更停—靠站点的由站点所在!地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县(?市、区)际客运班】车需要变更停靠站点!的由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县(市【、区)内客运班车】需要变更停靠站【点的由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 】 第三十三【。条 : 县(市、区)【境内或?者毗邻县(市、区】),间至少有一端—在乡(镇)、村的客!运线路有客运站【或者固定发车点道】路具备通《行条件的可以—开行农村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可以实行循环营】运、专线营运—   —  鼓励发展乡(】镇):村公交鼓励农—村客运班线》、毗邻地区客—运班线实《行,公司化?经营和?。公交:化营运实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模式—营运开行乡(镇)】。村公交或者》。农村客运班线—、毗邻地区》客运班线实行公交化!营运的站点、车辆】、财政补贴等参照】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公交》。财政补贴和税—费优惠的应》当执行城市公共汽车!服,。务,。标,准和:票价政?策 第三【十四条 》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从事客《。运经营?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包车》。客运标志牌 】 , ,   包车、旅【。游客运运《行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旅游《客运运行线路—至少有?一端应当在旅游【景区(点)》 ?     》旅行:社不得将旅》游客运业务交给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承运 第三!十五条 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营区域!涉及设区的市城区范!围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  :。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和【营运要求的》车辆、?设施、?资金;   !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 ,  (三)》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的还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与营运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十六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资金安排》、城:市规划、用地—保障、设施建设【。、交通?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优先发展公共】汽车客运满足—社会公众出》行需求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定:期发布公共交通【出行服务报告—     】公共汽车客》运,。配,套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地;涉—及经:营性用途的》应,当按照有《。偿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公】共,汽车客运《配,套设施?用,。地按照批准的土【地用途和使用条【。件可:以,依法综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营运》成本等因素确定公共!汽车:票价对实行低—票价:、减免票营运的【应当给予财政补【贴对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承担《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应当给予补偿 】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道路状—况、出行《结构、交《通流量?。等因素?开设公共《汽车专用道》。。建设公共《汽车客运智能化信息!系,。统为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建设换乘系统实!现不同出行》方式的衔《接 : ?    鼓励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向郊区、毗邻—。乡(镇)村延—伸 : 第三十八条 !。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开发【区、城市道路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应,当将公?共汽车停车场、【中,途停靠站、首—末站等公共交通设】。施作为配套建设的】。内容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     —公共:汽车:。客运配套《设施:已建成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确定!开行公共汽车客运】。线路 《 第三十九条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以及营运】服务规范《从事营?。运   【 , 因受工程建设、】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影响》需,要,临时:。调整公共《汽车客运《线,路,和站点的建设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应【当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准予调整【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提前】五日向社会公—布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在相关公交站!点公告线路》和站点的调》整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公共汽【车客运?正常运行 》 第《四十条 《 严格?控制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已经实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应当逐步实行—无偿使用;》确需:继续实行有偿出让或!者以有偿出让—方式新增出租—汽车:。客运运力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有偿出让所得资金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 】     以无偿使!用方式新增》出租汽?车客运运力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节能】环保的要求综合考】。虑人口规《模,。。、交通流量》、交通结构》、出行需求等因【素,确,定出租汽车的—投放数量和车型【并通过资金支持、场!地保障等措施—鼓励建设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和电《话召车系统实现【出租汽车《客运健康发展 【  《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合理确定】出租汽车客运—运价构?成与标?。准;:建立油(气)价【与运价联动机制及】时、合理调整运【价确定、调》整出租汽《车客运?运价应当听取—公众意见 【 第四十二条 【 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应:当,全额出资购》买,营运车辆不得—利用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收取【抵押金或者要求【驾驶:员垫资、《借,款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实行—承包经营的应当与驾!驶员签?订书面承包经营【合,同承包费《。。用应当公平合理承】包经营?合同格式文本—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工商【、价格等部门制定 ! 第四十三【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营运规范】经营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运输服务不得侵害!旅(乘)客合—法权益?     班!车、:包车、旅游客运【经,营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超【。定员载客; 【     (二】)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擅自变更【车辆运输或》者,甩客;  】。   (三)班【车客运经营者在站点!外上下旅客、装卸行!包; ?    — (四)不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 —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    —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不按照—确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和》时间营运; !    (二)不按!照规定进站、出站】争道、抢道; !     》(三)无故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到?站不停; 】   ? (:四):不按照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线路走—向示意图、监—督投诉电话号码; ! ? ,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不,按照规定设置和使用!标志牌、标志灯、计!价器、卫《星定位装置、I【C卡:刷卡器以及信息化管!理设施;《    【 (二?。),不按照规《定喷:涂车身?颜色、标《明经营者名称、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放置服务》监,督卡;   !  :(三)?不按照合理线路或】。。者乘客要求的线【路行驶未经乘客【同意绕道行》驶,;,     (!。四)不按照规定【主动向乘《客,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  【   (《五)无故中断运【输、倒客、甩客【、拒载、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  : (六)《异地经营、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经—营; 《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不!主动出具发票—、不接受IC卡付费!、无故绕行、无故】中断运输、倒客、甩!客、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乘客有权拒付—。车费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公:路超限运输相关治】理工作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进行—。调查登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重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定【期巡查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 !    重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名单由】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定期向社会公示】 : , 第四十五条— :货运经?营者、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得》超载运输未经批准】不得超?限运输 【  :  重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应当配备经检!定合格?的称重计量设—施、:设备对出场车辆装】载情况?称重计量记录货【物承运人、车—辆装载?情况等有关称重计】量信息 《 , 第四十六条【 从事货运经【营和危险货物、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自有车】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七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统一标识》。。的专用配送车型的车!辆在城区通行、【。停靠、装卸作业等】方面提供便》利促进?城市交通物流配【送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