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评, ,估 —第三十?四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     !设区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及其信用情况 】第三十五《。。条 《设,区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成立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产、土地、城乡【规划、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分别对出具的【评估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 第三十七》条, 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  (一)》房屋征收部门向社】会发布征收评—估信息; —  :  (二)》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  !   ?(三)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   《  (?四,)被征收人在十日】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投!票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由被征收人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签》订委托合同 —     委托【。合同应当包括委【托人:名称、受托人名称、!评估项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第三【。十九条 —承,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虚假宣传、恶意!压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不得将受委托的评估!业务转让《、变相转让或者再】委托 第》四,十条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被征收人》。应当配合做》好查勘工作 —     》由于:被征:。收人的原因不能【现场核实被》征收房?屋内部状况的—经房屋征收》部,。门,、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或者公证—机构:公证可以参照—同类建筑中与—被征收房屋位置【相邻、户型》结构相似、面—积大小相《近的房屋现场查勘】。情况作为被征—。收房:屋实物状况》的参照依据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第】四十一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第四十二条 ! :房屋征收《。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鉴定撤?销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