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评 估 》
《第三十四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
【 , 设区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及其信》。用情:况
第三十五条】。。。 设区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成立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产、土地、【城乡规划、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分别对》出具的评《估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三十七!条 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
(一)】房屋征收《部门:向社会发布征收评】。估信息;《
(二)!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
:
? , (三)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
【 : (四)被征【收人在十日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投票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由被《征收人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签:订委托合同
—
委托合同!。应当:包括委托人名称【、受托人名称、评】估项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第三】十九条 《 , 承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虚假宣传、恶意】压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不得将受委托的】评估:业务转让、变—相,转让或?者再委托
第四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被征收】。人,应当配合做好查勘】工作
【 由于被征收人的原!因不能现场核实被】征收房屋内部状【况的:经房屋征收部门【、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或者公证机构!公证可?以,参照同?类建:筑中与?被征:收,房,。屋位置相邻》、户型结构相似【、,面,积大:小相近的房屋—现场查勘情》况作:为被征收房屋—实物状?况的参照《依据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第四【十一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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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第四十二条 !。。 房屋征收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鉴定撤销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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