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评【 估
第三!十四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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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及其!信用情况《
,。
第三十五》条 设区—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成立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产,、,土地、?城乡:规划、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三十】六,条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分别对出—具的评估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三十!七条 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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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屋征】收部门向社会发【布征收评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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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
(三!)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
? (四—)被征收人在十日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投:票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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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由:。被征收人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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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签订委托】合,同
— 委:托合:同应:当包:括委:托人:名称、受托人名称】、评估?项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第三十九条 承!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虚假宣【传、:恶意压?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不得将受!委,。托的:评估业务转》让、变相转让—或者再委托
【第四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被征收《人应当配合做—好查勘工作》
由于被!征收人的原因不能现!场核实?。被征收?房屋内?。部状况的经房屋【征收部门、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或者公—证机构公《证可以参照同—类建筑中与》被,征收房屋位置相邻】、户:型结构?。相,似、面?积大小相近》的房屋?现场查勘情况作为】被征收房屋实物状况!的参照依据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第四《十一: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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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房屋征收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鉴定撤销—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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