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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 估
】第三十四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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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及其信用!情况:
第三十》五条 设区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成立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产、》土地:。、城乡规划、—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分别对】出具的评估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三《十七条 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房屋征收【部门:向社会发布征收评】估信息?;
— (二?)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
— , , (三)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
《 (四)被】征收人在十日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 ?。。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投票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由被征》收人:。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签订委》托合同
》 委》托合同应当包括委托!人名称、《受托人名《。称、评估项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第》三,十九条 《 承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虚假宣传】、,恶意压?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不得将受委托的评!估业务转让、变【相转让或《。者再委托
第四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被征?收人应当配合做【好查勘?。工,作,。
由【于,被征收人的原因【不能现场《核实被征收》房屋内部《状况:。的经房屋征》收部门?、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或者公证机构公证!可以参照同类建筑】。中与被征收房屋位】置相:邻、户型结》。构相似、面积—大,小,。相近的房屋现—。场查勘情况作为被征!收房屋实物状况【的参照依据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第四十—一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 :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第四十二条 【 房屋征收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鉴定撤销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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