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评 :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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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
【 设区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及其【信,用情况
》第三十五条 【 ,。设区: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成立!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产、土地、城】乡规:划、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分《别对:出,。具的评估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
第三?十七条 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 (一?)房:屋征收部门向—。社会发布征收评估信!息;
(!二)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
》 ,(,三)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
!(四)被征收—人在十日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投票》。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由被征收人【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签,。订委托合同
—
委托【合同应当包括委托人!名称、受《托人:名称:、评估?项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第》三十九条 — 承: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虚假:宣传、恶意压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不得将《受委托?的评估业务转让、】变相转?让或者再委》托
第四十条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被征收人应】当配合?做好查勘工》作,。
: 由于被征】收人的原因不能现场!核实被征收房—。屋内部?状况的经《房,屋征收部门、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或者公证机【构公证可以参照同类!建筑中?与被征?收房:屋位置相《邻,、户型结构相似【、面积?大小相近的房屋现】场查:勘情况作为被征收】房屋实物状况的【参,照依据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第四十一!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第四:十二条 —房,屋征收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鉴:定,。撤销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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