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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征 收 ! , 第八《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 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应—当包括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项目、补偿方【式、:补偿资金《筹措等内容 【第九:。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并?予以公布 第【十条 房屋征收!范围公布后》。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以及房屋】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对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规定的事项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并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原因和期】。限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家】庭成员?。状况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对》未经产权登记或【。者权属不明确的【房屋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 】    调查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七日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布:期限内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书面—核,实申请房屋征—收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十五日内予以核【实并告知申请人 】。    《 被征收人应当【配合: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对拒《绝配合的已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房屋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未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房】屋以外围测量为【准,被征收人家庭成【员状况以公安机【关登记?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就房【屋,征收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用于!。征收补偿的》资金应当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 采用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补偿被征收人的【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应当计入征收【补偿费用总额  !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十四条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 ,    征收—补偿方案包括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户型和—面积、选购办法、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 第十?五条 因旧城】区改造征收房屋【过半数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家和本?条例征收补》偿,规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修改!和完善?征收补偿方案 【 第十六《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和征收补偿费—。用,到位情况等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在五日内进】行,公告 ?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