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监督管理 》 第十四条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侵占》、损坏、《擅自拆除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擅自《改变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用途危害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安?全和粮油储存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侵占、》损坏、擅《自拆除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擅自改变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用途危害!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安》全和粮?油储:存安全的《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制!。止和:查处 第十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调查和掌握辖区】内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存量及变化情况【按照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逐级上报并建立专门!档案中央储备粮山】西分公司《。应当调查和》掌握所属企业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存量及【变化情况并建立专门!档案:山西省粮《食局直属《单位、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存】。量及变化《情况应直接上报山西!省粮食局建立—年度情况报》告长效机制 —。 :第十七条 粮—油,仓储单位的有关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信息由查】。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 第《十八条 对保护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调予以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 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落—实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奖励—、补助的依据 !。    对》保护: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不,力、严重危害—粮食收储供应安【全的地区和单位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