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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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编—制城乡规划划—。定乡村建设》用地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考虑选址安全!因素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自—然灾害易发地—带、环境严重污染地!区以及地震活动【。。断,层、砂?土液化等抗》震不利?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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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领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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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用地的书面意】见;
《 , , (三)建设项】目,用地四至《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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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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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十一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农民个人—自建住宅工程通用标!准设计?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农民个人自建—住宅推?荐设计图集》并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
第【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规定加强对乡村建】设工程执行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计!、抗震施《工,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新建乡村建设—工程:。。应当按照不低—于地震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防《
? , 农民个人自建住!宅符合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导则要求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确需修改的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变更设》计通:知,单或者图纸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确保施》工,质,量,按,照有:关的技术规》定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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