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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规】划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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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重,点项目选址意见书】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可并:行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同【步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行:办理审?批手续
》 第十一条— 核发?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不【再审:。核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第十二条 规划部门!可依:据市、区(县)国】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同意使》用土地的《关于**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说【明、三部门》联席会议纪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十三【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覆盖的区域】实施重点项目可由】规划部门先行组织】编制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复后!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或提出规划条】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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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重点》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测】绘单位及《。时跟测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后应》依法申请规划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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