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给水!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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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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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和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 5—0364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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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计量装置应根据建筑!功能、用水部门和】管理要求等因素设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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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有计》量要求的水加热机】房、换?热站室等场所应【设,置相应的热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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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给水泵应【根,据,给水管网水力计算结!果选型并保证—设计工?。。况下水泵《效率:处,。在高效区《给水泵?的效率?。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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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卫《生洁具和生》活用水器具应采用节!水型器具卫生洁具、!用水器具和配—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节水型卫—生洁具GB/T 】31436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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