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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九条 《被稽察?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未按照整改通知【要求整改和纠正错误!的由县级以上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第四十条 被稽】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拒《绝、阻挠、》。逃避稽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二)?拒绝:。提供、无故拖延【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的;—     (!三)销毁、隐匿、】转移、篡改或—者伪:造有关?资料的; 》    — (:四):其他妨碍稽察—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 《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截留、挪用政!府资金?的; ? ?。    《(二)干预》项目招标投标的; !。 ,     (三】)不依法履行项【目,行政许可、建设管】。理等职责《造成项?目建设和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 第四—十二:条, 被稽察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对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稽察事实【。。。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第?四十三条 稽—察人:员从事稽《察活动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重大建设项目相关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