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协同监管
】
第二十九条 【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与》设区的市《、县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协同稽】。察监督管理机制【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与监察?、审:计等机关协调配合避!免重复监《督检查?稽察中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
: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与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和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管理!合力根据需要可以采!取联合检查等方式进!行协同监《。督管理
》 审计、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住房城《乡,建设等行《政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依法检查作出【的结论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可以在稽察工作中采!用
:
: 稽察工作【需要有关行》。政部门配合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协助
》
第三十《一条 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设,区的市、县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协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设!区的市、县》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开展稽察工作】培,。训稽察人《员
— ,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与设区】的市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开展联合稽察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实时?。动态的?网络在?线监测和项目预警】机制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动态【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逐级向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提供项目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的,技术文档并协—。助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在【线监测工《作
第三十—三条 ?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将被稽—。。察单位信用信息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