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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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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以《及其他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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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包括【物,质,环境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和社区服务》无障碍等《方面的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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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内容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时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老》龄工作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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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广【播电视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交通:运,输、文?化、卫生计》。生、:新闻出版《。。、旅游?、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条 残疾人组织!、老龄工作机构【等社会组织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并答复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无障碍辅助设备】、专用?产品、?交通工具、》信息交?流技术及产品的研】制、开发和应用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提高公民无障碍!环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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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公—益宣传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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