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以及其—他,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包括】物,质环境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和社区《服务无?障碍等方面的—建设活动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内容】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时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老龄工作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广播电视》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交通运输、文化、!卫生计生、新闻【出版、?旅游、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条? 残疾人组》织、老龄工作机构】。等社会组《织,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并】答复: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无障碍辅助!设备、专用产—品,、交通?工具、?。。信息:交流技术及产品【的研制、开发—和应用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提高公《。民无障碍环》境意识?
?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公益:。宣传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