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以及》其他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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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包括物《质环境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和社区服务无】障碍:等方面?。的建设活动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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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内容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时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老龄工作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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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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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广播《电视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交通运【输、文化、卫生【计生、新闻出版【、旅游、《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条 残》疾,人组织、《老龄:工作机构等》社会组织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并答复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无障碍辅助设!备、专用产品、【交,通工具、《信息交流技术及产品!的研制、《开发和?应,用,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提高公】民无障碍《环境意?识
》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公益宣传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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