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2024年 建标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

第四条 供电企业应当无歧视地向用户提供供电服务并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履行相应的服务责任。

第五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与供用电相关的政策制度、服务标准、投诉或监督渠道等信息。

    本规则应当通过供电企业的供电营业场所及各类线上服务渠道公开,供用户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