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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安全生产保障!
第二十】五条 在下列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区(楼!)、:学校、集贸市场及其!他公众聚集的建筑物!
(—一)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区域安!全距离内;
】 , (二?)重大危《险源危?及的区域;
】
(三)矿】区塌陷危及》的区域;
【 (四)尾矿【库(含固《体废弃?物堆场)危及的【区域:;
《 (五)输—油,。和燃气?管线安全距离内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必须》与居民区(楼—)、学?校、集贸市场及【其他公众聚集的建】筑物保持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评】价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或】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进行:设,计,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有安全生产专篇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工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下列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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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
(二!)尾矿?。库(含固体废弃物】堆场:)、大型公共垃圾】堆场的管理》单位及其他危险【、危害因素严重的】单位;
》 (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 : (四)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单位
【第二十八条矿山【、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直接—关系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条件许》可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活动
【 ,第二十九《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和设备、设施其设】计、 ?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性能鉴定证】书或者安全标志【前款规定的产品【、物品和设》备、设施《。的设计?应当:经安全论《证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能保障安《全的产品、物—品和:设备:、设施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整治措施予以!排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专项资金—。治,。理重大、特》大事故隐《患重:大、特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专项检查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处》。理结果定《期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省?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从:上年度征缴的—工伤保险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工伤事故》。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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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对】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单位》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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