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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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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促进测绘成果】利用,满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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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提供:、利用、销毁—和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与公?布,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测绘成果】,是指通过测绘【形成的数据、信息、!图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测绘成果分为基础】测绘成果和非基础】测,。绘成果
》 下列—测绘成果为基础测绘!成果:
》 (一)【为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的?天文测量、三—角(导?线)测量、水—准测量、卫星—大地测量《和重力测量所获【取的数据及图—件;
【 (二)基础航空】摄影所获取的—数据和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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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遥感卫星《和其他航天飞行器对!地观:测所获?取的基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
【 : (四《),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 ?(五)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和信息;《
》 (:。六)国务院测绘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成果非基础测绘【成果,是指除基础测!。绘成果以外具有专】业,内,容的测?绘成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测《绘成果的共》享政策和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的激励措施,】并,及时协调解决测【绘成果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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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省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成果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辖市、—县(:市、区)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成果: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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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成!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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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汇交、保管、公布、!。提供、利用、销【毁测绘成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障,测绘成果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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