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