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工艺!管道:
:
】6.1 《 ,一般规定
】
,
?6.:1.1 工艺【管道的干《管应:敷设在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中需【要拆洗?和消毒的《管道应明敷》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料管道应明【敷,当需穿越技术—夹层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1.2 —工艺:管道在设计和安【装时不应出现—使,输送介质《滞,留和不易清洁的【部位
《
?
6.1.3 【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工艺管道!宜短
【
6.1.》4 ?工,艺管道系统应设置】吹扫口、放净口和取!样口:。
?
6.1.【。。。5, , 输送纯化水—。。的管道应符合本标】准第5.4.2【条的规?定输送注射用—。水的管道应符合本标!准第5.4.3【。条的规?定
》
6.1》。.,6, 工艺管》道不宜?。穿越与其无关—的医:药洁净室
—
《6.1?.7 输送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介质的》工艺管道应根据【介质的理化性—质,控制:。物,料的流?速并:应符合本标准第6】.4节的有关规定
!
》。6.1.《8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业气】体净化装置应—根据气源和生产【工艺对气体》纯度:的要求选择》气体终端净化装置】的设置应《靠近用气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