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已【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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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条 县(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 (一)】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
》 (?二)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 (四)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 (五)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
】(六)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前未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
: 》(,七)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八)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 (》九)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 ?。 (十?)对未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按规划建设证明文】件发放?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和房屋产权!证的;
》 》。(十一)对改变规划!用途查处制止不【力的;
》 《 (十二《)规划部门出具的按!。规划建?设的证明《。文件:有虚假行为的
】
《。。。 , 第七?。十条: 设计单《位未按照城》乡规划或规划条件】进行设?计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行业标准收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一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管,执,法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
(一】),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
? 《(二)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并处违法建设工【程整体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 , ,(一)符合》城乡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且不影响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
》。 (二)不危【害公共卫生》、,公共:安全不影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正常运行【;
(!三)不违《反城乡规划确定的】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要求;
】
《 (四《)不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和标准?;
? (五)】改正后?符合城乡规划—
?。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工!。程造价是指违法建设!工程:总,体,造价;违法收入【按照该建《设工程的销售平均单!价或者?市场评估单价与违】法,建设面积的乘积确】定
?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包括
【
? ?(,一)危害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
《 (二)破坏具!有历史意义》、,革命纪念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物、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的;
《 《 ,。。(三)?。严重影响主次—干道、铁《路两侧、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城市主要!出入口地带等—城市风貌的;
】 (四【)严重影响他人合】法,建筑物安全或使用的!;
【 (五)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和》标准的;
】 (六)其他】严重违反城乡规划的!情形
》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没收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没收处【。罚决定后应将—没收: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移交同级《财政部门登》。记处理;涉及有关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由土!地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
第七!十二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镇》。(乡:。),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第七十三条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允!。许合:理误差单体建筑【合理误差为1%(含!1%)在合》理误差?之内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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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十四:条 对违法建设超】容积率的应当到国】。土主管部门补缴【超容积率部》分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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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未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补测补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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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三日内书面》。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暂【扣,施工设备《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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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 政府职能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限期改正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六十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或者代为改【。正强制?拆除或者代为改【正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涉及司法【诉,讼程序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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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条 对?于,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的》违法:建设项目市》、县相关执法部门应!当通过?公共媒体或者在违】法建设现场发布【公告等?形式:通知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告期限届满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拆除《或者没收《
第!七十九条 建设【工,程,未取得?规划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实合格?手续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已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产权登《记的:由备案、登记—机关撤销《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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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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