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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第九—条 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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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办事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市,。政府备案其中—市城市?规划区的区所属镇】。。的总体规划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 镇(乡】)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辖区内的【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市城市规划区的】区所属镇(乡)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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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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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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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城市、镇总体规!划前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情《况一并报送
【 —乡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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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绿,。地、供水、排水【、地下管线、电力】、综:。合交通、燃气、【消防、市场》体,系、人防)等其中】市城区路网和各【类管:线规划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 《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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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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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办事【处)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 ? 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要求—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市城市规划区!的区所属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政府】。审批
】 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 第十《六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并将【。。地块的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其中产业集【聚区规?。划应当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功能分区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单列编制—
— 第十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主要街区!、重要景《观地带?。、主要出入口、【。主干:道两侧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重要交通【设,施、园林绿地、广场!。周边等?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具体范!围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
!第十八条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包括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空间发—展规划、详细—规,划,
】县,。(区)人民政府【辖,区内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由—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镇(乡)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辖区内的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市!城市规划区的—区所属镇(乡)的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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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它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 : ,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相》关单位、专家学者】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 《 编:。。制城:乡规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听证会举行三十日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的》代表应有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其!中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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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不得擅《。。自修:改,修改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法的法定要件要!求城:。市、镇?。总体规划修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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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报《批,
】修改产业集聚区【、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以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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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总体规划《发生变化对城镇布】局和功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 (》二)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设施难以满足城镇!发展需要的且—不具:备更新条件的;
! 》。(三)因实》施涉及公《共利益的国家、省、!市重大?建设工程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
? : (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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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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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专家对》修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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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本地的主要媒—体上:公示或者《采,用其他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必【。要时组织听证—;
— ,。 (三?)依法提出修改建】议并:。附论证、公》示等相关材料报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
— : :(四)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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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报批并》备案
】 第?二十三条 城乡规】划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社会—公,布并:提供条件方便查【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 ,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规划展—示,场所免费向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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