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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对符合以下节约!用水奖励条件的【用水单位,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节约用水《量水价的《30%提取节约用】水奖金
】 (一)—。。计划用水单位—通过采取节》约用水措施,实际用!水量:明显下降,用水量低!于用:。水计划;《
》 (二)采用】循环用水、》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或采取其他】综合节约用水措施,!取得显著成》绩;
! (三)被授予省级!或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荣《誉称:号;
【 (四》),用水计量准确,相】关统计?台账:和资料齐全
! 行政》事业单位《经考核后《的节约用《水奖励经费,列【入各行政事业单【位,下年度部《门预算?,由:财政部门核》。实后进行预》算批复
— 企业的节约!用水奖励经费—从节约的水》费中列支,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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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节水监督检查人员!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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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求被检查单位就】执,行本办法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
— (四)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
第三》十六条 节水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的真实数据、资】料,不得《拒绝、拖延或者谎】报,,不得阻碍节—水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
第》三,十七条 计划用水】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节水管理机》。构核:减,其下年?度,用水计划的10%-!30%
】 ,(,一)未按照》水平衡测试结果进行!。整改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用水统计报】。表或提?供虚假数据》资料的;
— 《(三)继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工艺、设施!、器具的《;
? 《(四)?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
《 :(五)未按再生水】使用计划《使用再?生水或使用率不达标!的;
?
》(六:)废水排放量—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
《 (》七):再,生水水质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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