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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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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对符合以下【节约用?。水奖励条《件的用水单》位,:。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节约》用,水量水价的》30%提取节—约用水奖金
【 (一)!计划用?水单位通过采取节约!用水措施《,实际用水量明显下!降,,用水量《低于用水计划;
! 》 ,(二:)采用?循,环用水、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或采取其他】综合:节约用水措施,取得!显著成?绩;
【 ?(三)被授予—省级或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荣誉称号】;
!(四)用水计量准】确,,相:关统计?台账和?资料齐全 》
》 行政事业单—位经考核后的—节约用?水奖:励经费,列入各【行政:事业单位下》年度部门《预算,由财政部门核!。实后进行预算批复】
企】业的节约用》水奖励?经费从节约的水费】中,列支,计入成—本
第三十!五条 节水》监督检?。查人员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
】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就执行?本办法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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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
《第三十六条 节水】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的真实!数据、资料,—不得拒绝、拖延【或者谎?报,不得阻碍节水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三!。。十七条?。 计划用水》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节水管理机!构核减其下年度用】水计划的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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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照水平衡【测试结?。果进行整改》。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用水统—计报表或提供虚【假数据资料的;【
(三】)继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工:艺、设?施、:器具的;
》
(四)】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
】。 (五)未按【再生水使用计划使】用再生水或使用【率不达标的;—
》。 (六)废水排放】量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
(七)!。再生水水质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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