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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计划用水【 第六条【 市节?水管:。理机:构根据节约》用水:规,划、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    《。年取(用《)水:。量达到10万—立方米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节,约用水计划 — 第七条 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根据用水定额和本】单位用水需求,【于,当年10月》31日前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申请,报市【节水管理《机构核定《。市节水管理机构应当!于当年?12月3《1日之?前,:向计划用水单—位下达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指《标 : 第八条 市!节水管理机构根据】下列:内容核定《计划用水单位的年度!用水计划:   !  (?。一,)用水计划》申请:;, :    (二)行业!用水定额;  】   ?(三)本行政区域】节约用水规划和年度!用水计?划;  》 ,  (?四):计划用?水单位本年度生【产、经?营,、服务总量以及【下年度?生产、经营、服务预!计增减量;   !。  (五)国—家产业政策 】    尚未制【。定行业用《水定额的,依据【前款第(一》)、(三)、(【四)、(五》。)项内容和》该计划用水单位的】水平:衡测试结果或用水节!水评估报告,结【合上年?度实际用水量—。或者设?计用水量,核定【年度用水计》划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包括技术改造项!目)首次用水—计划,在节约—用水设施验收合【格后按行业用—水定额核定,尚【未,制定行业用》水,定额的,依》据前款?第,(一)、(三)【、(五)项内容参】照,设计用水《量核定 —。 , 第九条 计划【用水单?位,对市节水管理机构】核定的用水》计划指标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计—划用:水指标通知》书30日内申请【复核在用水计划指】标,调整前,按》原计划执行》 , 第十条 用!水计划按年度分月、!分用水性质下达,】按季度?分用水性《质考:。核 ? 第《十,一条 用水计划需】要,增加:的,计?划用水单位应当向市!节水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市节水管理】机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使用【。。公共供水的》计划用水《单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供水,—达到规定用水量【的,由使用》。单位:或个人?。另行申请用》水计划指标达—不,到规定用水量的,】由转供?。水,单位或个人》申,请用水计划》指标: , 《第十三条 计划用水!单位分立、合—并、名称变化或者用!水性质类别改变,应!当重:新向市?节水管理机构申请】新的用?水计划指标 】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包括技术改造项】目)等需要临时用水!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文件和》施工设计图向市节】水,管理机构申请临【时用:水计划,并接—。受用水期《内,的计划用水管—理 : 第十五条 !计划用水单》位有:两类:。以上用?。水性质的,应当分】别安装计量设—施,市节水管理【机构应当按用水性质!分别考核《计划用水量 —     —未分类安装计量【设施的,由市节【水管理机构根据用水!性质分别《。核定用水计划,【。并按:分类征?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 , 第?十六:条 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按照市节水管】理机:构,下,达的用水计划指标用!水超计?。划用水的,对—超出部分收取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每?超计划量的5%【为1:倍,按?自来水现行》水价的?2-5倍加》价,收费 》    市节水管】。。。理机构收取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时,应—当,向计划用水》单位下达书面通知,!计划用水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5‰》的滞纳金 【 第十《七条 未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出户”—供水模式《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定额管理,其!。用,水计划指标由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申请 】第十八?条 计划用水单位】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额加:价,收费应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节约》用水技术《研究、节约用水设】。施建设和改造、水平!衡测试?。补,助以及节约用水【的宣传?、培训、奖》励 《 第十九条 计划!用水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申《请用水计划指标擅自!。用,水的,其用水量按】照,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 《。 第二十条》 计划用水》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技术标准配备水计量!器具,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   【  用水单位—或个人停止使用【计量:。设施的,《应经市节水管—理机构同意 【。     》疏干取(排)水和施!。工降水无法计量【。的应当?依照用水定额核定】 第二十一!条 使用再生—水应:当计量,《并按照市节水管理机!构下达的《再生水年度使用计】划使用再生水再生】水水质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再生水水质】标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再生水水质【的监:管 》 ,第二十二条 用水单!位或:个人改变《。用水量、用水用途、!退水地点等,应【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市!节水:管理:机构重新核定用水】计划 《     用—水单位或个人,连续!停,止用水满一年后【再用水?时,必须重新核定】。用水量?淘汰报废的水井【,必须在停止用水的!60日?。内向原用水许—。。可机:关申:报注销 《 第二十三】条 市节水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水、节水统计制】度    【。 供水企业应当在】每月15日》前向市节水》管理机构报送—上月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的用水量和】相关用水资》料   — , 计划?。用水单位应当在每】月10日前向—市节水管理》机,构报送?上月用水统计月报表!和相关计量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