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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六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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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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