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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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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保障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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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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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
第!四条 许昌市人】民政府及《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以下称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 — 》 ? ? : — !。 【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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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可以依法成立不以!营利为目的,并实行!独立:核算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接受市》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承:担具体?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市、!县(区)房》屋征收部门的培【训、考核,实行持】。证,上岗,?接受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检查和被!征收人的监督— ,。。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 许昌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 市《属房屋征收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可接》受市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承担具体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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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许,昌市人民政》府,负责对?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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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会同市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县、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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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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