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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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县?级市)规划区、建】制镇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与保护和监!督与检查
【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工作 !
》 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
【。 建制镇人民政!府在上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
— , 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
: , 第四?条 城市绿化应【。当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管并重—的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建,设海绵型城市绿【。地促进自然》。生态与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市绿化《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维护城市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绿,化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群众性绿化》工作
》 》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他绿化义【务
》 ?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劳务等形式》认种认养城市绿【地鼓励居民参与居住!区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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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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