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施行【前建:设单位配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经【教育行政部》门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建设单位没!。。有,按照:规划要求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