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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施?行前建设单位—配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经教育行【政部门?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建设单《位,。没有按照规划—要求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