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信息?和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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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地下【管网信息管》理应:当坚持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整合遵守信息—安全和保《密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下管线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并组织相关部门及】管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对?已有的地下管线开展!普查和补测》补绘工作《。
? 》地下管线专项普【查应当每五年进【行一次有关管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给予配合
! : 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纳入市地下管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第四十九条》 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竣工》资料、补测补—绘,资料输?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 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地下管线数据信息】标准和要求》。建立所?属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与市地下!管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接做到信息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
》 第?五十条 市地下【管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应当?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智慧城市融合—。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第】。五十一条 地下【管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办理工程!建档手续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要《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五十二!条 地?下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验收?合格的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 市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当查?验建设单位的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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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地下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含竣工—测量成果)和包含测!量数据的电》子档案符《合规定的取得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
?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收集、整理》工程竣?工档:案
《 , 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档》案归档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纳入市地下管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第,五十四?条 地下管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发现未建档—的地下管线》应当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报】告
— : 市规划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管【线的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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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数据资料向》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 , 第五十五条 地】下管网?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向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工【程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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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地下:。管网相关信息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无偿提—供
》 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查阅》本单位移交的地下】管网:工程档案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收:取查询费用
!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查阅、利【用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建设单位【查阅:。、利用信《息系统中非本专业】管线信息《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并办理相关查阅手!续
第五十七!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的地下【管网档案资料—应当同时报市—城市道路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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