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信息和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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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地》下管网信息管理应当!坚,持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整合遵守】信息安?全和保密的规定
! 第四十八—条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下管线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并组织相关部—门及管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对已《有的地下管线开展】。普查和补测补绘工作!。
地!下管线专项》普查应当每五年进行!一次有关管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给予【配合
》。 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纳入:市地下管《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第四十九!条, 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竣工资料、补测】补,绘资料输《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 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地?下管线数据》信息:标准和要求建立【所属: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与市地下管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接—做到信息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
第】五十:条 市地下管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应当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智慧城市》融合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 第五十一条— ,地下管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办理—工程建档手续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要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五十二?条, 地:下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验收合格的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 : 市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当查验》。建设单位的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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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地:下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含竣《工测量成果)和包】含测量数据的电子】档案符合规定的取得!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
】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收集、整理工】程竣工档《案
【 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档案归档》。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纳入市地下!。管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第!五十四条 》地下管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发:现未:建档的地下管线应】当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报】告
? : 市规—划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管【。线的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
— : 《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数》据资料向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五十?五条 地下管网【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向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工程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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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地下管网相关信】息,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无》偿提供
— 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查阅本】单位移交的地下【管网工程档》案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收取:查询费用
【。 ?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查阅、】利,用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建设单位【查,阅、利用信》息系统中非本专业】管线:信息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并办!。理,相关:查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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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的地下【管网档案资料—应当同?时报市城市道—路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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