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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网规:划
第九条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管网综合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地下】管网综合规》划,和本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地下管线专业规【。。划并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 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地下管网综合规】划对各类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作出具体安排!
: ? 利:。用城:市道路、绿》地等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规【划机:构编制综合规划【方案;建设项目【配套管?线应当同步编—制市政配《。套管线综合规划【方案:与建设项目》同步报批
!。 市规划主管部【门、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地下管网》综合规划、》地下:管线专业《规,。划应当征求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的意!见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配—合地下管《网综合规划、地下】管线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十条》 地下?管,网综合规划应当与地!下空间、道路交【通、人防设施、轨道!交通等专业规—划相衔接和协调并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下管网建设的基本!。依据
《第十一?条 各?类地下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应当?符合地下管网综【合,规划:要求:并按照下列》规定:实施
【 (一)地下管线】的走向?应当平行于规划道路!中心线并与地下隐蔽!性,工程相协调避免交叉!和互相干扰;
! (《二)同类《管线合并建设—;
》 (三)新—建、改建、扩建道路!配套:管线和原有架空线路!应当同步入》地,;
》 , (四)拟建管线避!让已建成管》线临时管线避—让正式管线分—支,管线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避让大《管径管线压》力管线避让重力流】管线可?。弯曲管线避让—不宜弯曲管线—。技,术要求?。低,的管线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柔性!结构管线避让刚性结!构管线;
【 (五)地下管!线埋设的深度和【各类管线的》水,平间距、垂直间距】以及与建(》。构)筑物、树木【等的间?距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执行;
【。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持项目审批》文件、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或者】土,地权属单位意见)】、报建图纸、—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以及相关单【位的意?见等材料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可以委》托道路?建,设单位与道路工程】一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工程】应,。当依据地下管线【现状资料进行—规划设计无地下管线!资料:。的,区域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探《测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
》 地下管线工!。程,涉及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河道、消】防,、人防、绿地—、文物以及水源【保护地、生态保护区!等方:面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相关单位应》当,书面回?复
第十三条 地!下管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放线》。;在基础工程或者】隐蔽工程《施工前申请》验线经验线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十,四条 地下管网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进行跟踪测量形成跟!踪测量报告后方【可覆土跟踪测量【报告应?当包括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工程测量图等资】料
— 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技术报告等资料【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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