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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房】屋拆迁价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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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以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为基!本依:据结合该房屋的具体!。区位、用途、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楼?层、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货币补【偿基准价每年—制定并?公布一次遇重大调整!时应召开听证会【
开!封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规则《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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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从事房屋拆】迁,评估的机构须具【备,国家或省颁发的【房地:产估价资质房屋【拆迁估价人员应【当是执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 估价机【。构评估时应当遵守】估价:规范做到公平—、公正、评估结果应!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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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拆》迁人应与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就评【估委托事项签订房】屋拆迁评《。估委托合《同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时间要—求向拆迁《人出具评估报告【。不该:做费用由拆迁人支】付
】 第五?十二: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如实向评估】机构提供必》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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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条 评估!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房屋门—牌,。号、:房屋状况、》评估:等主要情况在拆迁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限为3天】
第!。五十四?条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机构》的评:估结果有争议的可在!评估结果公示之日】起3日内《委托估价机构重【新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 , , 两次评估结果在!。省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的由被拆迁人选!。择评估结果》;两次评《估结果超出》省规定的《误差范围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市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评估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裁定!。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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