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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或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由市:或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对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市或所?在地县级农业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以罚款 】 : ,  :。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给予警告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情《节较轻?。的处: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第三?项、第五《项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三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地下《水源污染《的由市或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处罚】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拒不:消除污染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相关人《员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九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行政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