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运?营,维护管理
】第,。十七条 《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进入管廊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通:过租赁或者购—买,等方式取得管廊使】用权合理分摊管廊】的建设运《营维:护费用
【 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原》则,上,应由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权属单位根【据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确》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由发?改委:牵,头组织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协《调通过开展成—本调查?、专家论证、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等形式为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有偿使?用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 第?十八条 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创》新运营?模式实现《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支持和培养社会资】本组建专业管廊【。运营机构
【 第十九条 —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遵守管—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以下义务 !
】(一)建《。立健全?管,廊维护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设:备养:护维修确保管廊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
》 (《二,)建立管《廊信:息管理?系统;
】 (三)保持!管廊内的安全—、整洁和通风良好;!
? ? (四)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类、付【费方式、计费周期、!施工要求等内容; !
》 (五》)统筹安排管—线单位日常维护管】理配合和协助管线单!位的巡查、养护和】维,修,;,
【。 :(六)负责管廊内共!用设施设备养—。护和维修《建立工?程维修档案》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 ? (七)制定】。管廊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发生《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管线》单位:进行抢修;
】 》 (:八)定期对管—。廊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测评定对管》廊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安全评估; 【
,
【(,九)对管《廊及其周边》区域的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督对影?。响管廊安全的施工】行,为予以制止》及时报告管廊—主管部门;》
— (十》)其他为保障管廊安!全运行应履行的义务!
,
第二十条【 管线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 —(一)?落实安全责任配【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做好管廊的安【全,运行;
【 , (二)【管线使?用和维护应当执行】相关安全技术规程】。;
【 , (?三)建立管线定期巡!查记录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巡查《人员(数《)、巡查《时间、地点》(,范围)、发》现问题与处理措施、!报告记录及巡—查人员签《名等; 《
(!四)编制实》。施管廊内管线维护】和巡检计划并接【受,管,廊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 (五)燃气【、电力?及供热管线等—安全隐患较大的【管线管线单》位应:将敷设平面图提【供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及消防部门以】便,抢险:使用;
】 , (六)在管】廊内:实施明火作业—的应当符合》消防要求并制定施】工方案经《管廊运?营管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 (七】)制定管线应急预】。案并报?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备案;
】 (八】)为保障入廊—管线安?全运行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 第二十一条 【廊内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挖掘城市道路【的,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管线》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道路挖掘手续
! 第二十二》条 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移动、【改,建管廊设施但—不改变管廊平面【位置、外结构及【高程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办理手《续并将设计图纸【送规:。划,部门及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备《。案;改变管廊—平面位置、外结构及!上下游高程的—需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实施完成后—。按照相关程序验【收备案
— 第二十三》。条 :入廊管线单位废【弃管线的应及时向】管廊运营管理单位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隐患:并自行清理》废弃管线入廊管【。线单位拒不清理废】弃管线经运营—管理单位催告—后仍:不清理?。的运营管《理单位?。可采取以下措施 】
【 (:一):拒绝入廊管线—单位后续入》廊申请直至》入廊:管线:单位清理完毕废弃】管线
— 《 (二)《代为清理废》弃管线并向入廊管】线,单位:追偿代为清理费【用
第二十四条 !在管廊及《其周边区域》从事下列活动可【能危害管廊》。安全的?应先征?得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提供管廊运!营管理单位认—可的施工安全—保护方?案并在施工》中按照该保护方【案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
《 : (一)《排放、倾倒腐—蚀性液体、气体【。;
— , (二》)爆破?;,
】 ,。(三:)挖掘城市》道路;
! (四》。)打:桩或:者进行顶进作业; !
: (五)!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
: :。 , (六)其他危】害管廊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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