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凡属国家规—定,实,行开工前审计的建设!项目:未进行开工》前审:计建设单位擅自开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限期初办—开工前审计逾期【不补办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罚款由建—设单位以《自有资金支付—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补办审计!手续 ?
,
, ,。 ,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不突?破概:。算总投资的单项工程!间投资调剂应督【促建设单位向—。原审批部门》。申报批准未经批准】的在建工程》应责令其暂停、【缓建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原审】批部门不予批准的计!划,外工程?和擅自?扩,大规模?、,提高建筑装修—及设备购置标准【的由建设单》位,筹措符合规》定,。的资金?予以归垫由》审,。计,机关处以投资—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由建!设单位以自有资金】支付
—
第二十六!条,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的有:关费用由《审,。计机关予以收缴【并按违纪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七条 对】转,移、侵占《。和,挪用的建设》资金由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收回;进行—。经营:活动的收缴非法【所得 ?
第!二十八条 》有关单位违法收费、!集资、摊派等侵蚀建!设,资金的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应!予以制?止追回被侵占的【资金并建议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理
》
《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虚报投资完成、】虚列建设成本—、将建设成本挤【。。列生产成本、隐匿】节余资金或者—改变技术改造—项,目内容进行基本【建,设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上述行?。为中有漏缴税费的应!予补缴并处》以违纪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 建设单位【隐,瞒、截留建设收【入的由审计机关【予以收?缴
《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审计机关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应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
第三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在审计中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主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二条 接!。受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审计活动—中弄虚作假、 隐】。瞒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有关部?门降低资质或—者取消资《。格;给被《审计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 (二》)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
】
《。(三)?隐瞒: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 ?
: (四)利【。用职权索取或收【受被审计单》。位财物?以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五)《违反规定收》缴资金、罚款—的;
《
(六—)未按规定出具审计!意见影?响,建设项?目正:常进行的《;
【(七)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