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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项目预(概)算、!决算的?审计监督保》。证建:设,资金真实、》合法、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项目是指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
【 第三条 凡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单位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均适用《。本条例
【 凡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均【应当接受审》计该建设项目的【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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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对建设项目实行【。开工前审计、预(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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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县(市)、区审!计机关?是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机:关依照?审计管辖范围—实施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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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贸、财政、规!划、建设《、,土地、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审计机?关做好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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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进行建设—项目审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 被审】计,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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