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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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认定技术与产品!的日常?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其【生产、应用情况在】认定有效期内应对】所,辖,区的认定企业进【行1次以上现—场核查?重点核查生产—工艺与装备、原【材料、产品性能【等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必要时可!进行抽样检测—
第十二条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将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认定:制度作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手段《并,制定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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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年随机选取部—分认:定技术与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第十: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产品种】类和:生产规模等确定部分!典型企业《典型企业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报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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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建立】认定企业诚信—行为档案《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记—优良诚信行》为记:录1次
】 (:。。一)开展技》术创新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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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为出】台地方相关建筑节能!标准规范《作出贡献的;
! (三)—企业或?产品获得权威机构授!予的荣誉称号的【;凡优良《诚信行为记录达【到3次?以上(含)的—可适当减少检—。测项目、简化认【定流:程
?第十六条《 ,认定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记不良诚信行【为记录1次
!。。 (一)提供假冒!伪劣技术和产品恶】意扰乱市《场秩序的《;
《 (二)虚【假,宣传或误导使用【单位的;《
(【三)涂改、倒卖、租!借、转让、伪造、】冒用认?定证:书的:;
《 (四》)被:投诉举报并经主【管部门查实的
第!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时撤销认定责令】在三个?月,。内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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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抽样检测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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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改变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原料配比等】影响产品《。质量:的;
】(三)生产工艺、装!备等已?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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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有【不,良,诚,信行为记《录的
《第十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撤销认《定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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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属于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且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 (二)《经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因企业产品】质量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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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拒!不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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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认定企业因破产!、歇业或其》它原因终止营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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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品列入国】。家、省淘汰》目录的;
【 ,。。 (?六)涂?改、伪造《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检验报告的】;
(七!)经举报查实—有其:他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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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依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规定!。。。将未经认定》。。的技术与《产品作为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宣传、销售和】。使用:的由: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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