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监督管理】 ? :第十一条 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认定技】术与产品的日常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其生产、—应,用情况在认定有【效期内应《对,所辖区的认定企【。业进行1次以—上现:场,核,查重点核查生产【工,艺与装备、原材【。料、产?品性能等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必要时《可进行抽样》检测 《第十二条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将【。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认】定制度?作,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手段并制定》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 《 第十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年随机选取—部分认?定技:术与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第十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产品种《。类,和生产规模等—确,定部分典型企业典型!企业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报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 : 第十五条 建【立认定企业诚信行】为档案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记?。优良诚信行为记录1!次,。     —(一)开《展技术创《新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 ?  :  :(二)?为出台地方》相关建筑节能标准】规,范作出贡献的—;    — (三)《企,业或产品获得权威】机构:授予的荣《誉,称号的;凡优良诚】信,行为:记录达到3次以上(!含,)的可适当》减少检测项目、简】化认定流程》 第?十六条 认定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记不良诚信行!为记录1《次,     (【一)提供假冒—伪劣技术和产品恶意!扰乱市?场秩序的; —  :   (《二)虚假宣》传或误?导使用单位的; 】。。  :   (《三):涂,改、倒卖、租借【、转让、伪造—、冒用认定证书的】;     (】四):被投:诉举报并《经主管部门》查实的? 第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时撤销认《定,责,令在三个《月内整改  【   (《一)产品抽样检测不!合格的;    ! (二)擅自改变】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原料配比等—影响产品质量的;】。。   《  (三)生—。产,工艺、装备等—已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要求的; —     (四)】有不良诚《信,行为记?录的 第十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撤销!认定并向社会公告 !    《 (一)属于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且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  :(二)经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因企业产品质量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    《 (三)拒》不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     (【四)认定企业因破】产、歇业或其它原】因终止营业的;【。   《  (五)》产品:列入国?家、省淘汰》目录的;    ! (六)涂》改、伪?造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检验报—告的;    】 (七)经举—。报查实有其》他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 ?第十九条《 依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规定将?未经:认,定的技术与产品【作为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宣传、销售和使【。用,的由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