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申:请条件与认》定程序?
《
第六条 申—请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认》。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产品(技术)符【合国家、省产业【。发展政策生产与应】用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三!)生:产设备完《善,生产工艺合理产品】批量生产有推广应】。用价值;
【 (四)企业】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管理》。制度;
》。 (》五)产品(技—术)无成果、—权属争议或纠—纷,
:第七条? 申请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认定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认定申请表【;
—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材《料进:口产品应提》供代理销《售授权证明及海关】报关单;《
(【三)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简介技术》人员组成生产设【备及:产品工艺流程);
!
? (四)产—。品生产?执行的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标准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按照规!定报质监部门备案】;
(五!)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管理文件;
! (六)产品技】术说明?书;
?。
?。 , (:七)实行生产许【可的产品(》技术)应提供—生产:许可证?;
? (八)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办理认定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省内《生产企?业向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报认定申请资【料省外企业》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申请企业】对所提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 (二)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资料的齐全性与有!效性:通,过审查的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发《布资料审查与现场考!察合格的《推荐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企业装】备、生产工》艺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合格后随机》抽,样,
(【四):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五)抽样!检测合格的产品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在进行评审前应通过!科技鉴?定或技术论证—通过评审《的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认定证书—。。
(六】)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可简化认定流程
!
第九?。条 对部分应用范】围广、标准规—范完:备,。、成:。熟可靠的技》术与产品认》定组织实《施,工作委?。托,下放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档统一《编,号,、发:证
第《十,条 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仍继续生—产的企业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申》请认定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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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产品:设计:。或工艺有重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应重】新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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