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申请条件与认定!程,序
》
,第六条 申请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认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二,)产品?(技术?)符:。合国家?、省:产业:发展政策生产与【应,。用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 (三)—生产设备完》善生产工《艺合:理产:品批量生产有—。推广应用《价值;
】 (四)《企业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管!理制度;
】 (?五)产品《(技术)无成—果、权属争议—或纠纷
第七【条, 申:请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认定须!提供下列资料
】 (一)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材】料进口产品》应提供代理销售授权!证明及海关报—关单;
— : (三)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简介技》术人员组成生产【设备及?产品工艺《流程)?;
(】四)产?品生产执行的—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标准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按:照规:定报质监部门备【案;
— (五)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管,理文件;
— : (六《。)产品?技术说明书》;
—。 ,(七)实行生产许】可的产品《(技术)应提供【生产许可证;
! (八》)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办理》认定应遵循下列【程序:
《 :。(一)?省内生?产企业向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报认定申】请资料省外企—业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申请:企业:。对,所提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 (二)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资料的齐全性与【有,效性通过《审查的?。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发布资料【。审查与现场考—察合格的推》荐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企业装备、—。生产工艺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合格后随机—抽样
】。(四:)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五)抽样检测合【格的产品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在进行评审前!应通过科技鉴—定或技术论证—通过评?审的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认定证【书
?。 , (六)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可简化认定流—。程
第九条 【对部分应用》范围:广、标准规范完备】、成熟?可靠的?技术与产《品认定?。组织:实施工作《委托下放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档统一编号、发证
!。
第十条 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仍继续!生产的企业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申】。请认定复审
】 当产品设计】或工艺有重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应:重新申请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