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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申请条件《与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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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申请!。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认》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二)产品(技【。术)符?合国家、省产业【发展政策生》产与应用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三)生产设备【完善生产工》艺合:理产品批量生—产,。有推广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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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企业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管理制度;
【。
, (五)产】品(技术)》无成:。果、权属《争议或纠《纷
第七条— 申请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认定?须提:供下列资料
! (一)认定申请!表;
— ,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材!料进:口产品应提供代理销!售授权证明》及,海,关报关单;
—
: (三)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简,介技术人员组成【生产设备及产—品工艺?流程);
— (四)产品!生产执行的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标准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按照规—。定报:。质监部?。门备案;
! (五)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管理文件;
! (六)产品技】。。术说明书;
! (七)实行生】产许:可的产品(技术)应!提供:生产许可证;
【
? :(八)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办!理认:。定应遵循下列—程序
《 , :。 (一)省内—生产企业《向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报认定申请》资料省外企业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申请—企业对所提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 (二)【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资料《。的齐全性与有效性通!过审查的《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发布资料审查与!现,场考察?合格的?推,荐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企《业,装备、生产工艺【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合格【后随:。机,抽样
【 (四)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五)抽样检测—合格的?。产品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在进行评审前—应通过科技鉴—定或技术论证通过】。评审:的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认定证书
【 : (六)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可简化—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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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对部【分应用范围广、标】准规范完备》、成熟可靠》的技术与产品—认定组织实施工作委!托下放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档!统一编号、》发证
第》十条 ?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仍:。继续生产的企业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申】请认定复审》
《 当产品》设计或工艺有重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应重】新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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