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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主管部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一)设!计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   ?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报告的;  】   (三)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   》 , (四)建设单【位采购的相关材【料、产品《。、,设备及建筑构配件】。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 :     (五【),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材料、产品、】设备:及建筑构配件的;】    》。 (六?)施:工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     (【七)施?工,单位对国家和本市】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材料、部品未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监督下进行—现场取?样送建筑《节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  (八《)施工单位使用能耗!指标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的; 【  :   ?。(九:)监理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     (—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未向购买人】明示所销售房屋的能!效水平、节能措【施及:保护要求《、节能?工,程质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的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建筑工程项目【未经建筑《能效测评或》者建筑?能效测?评不合格组织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责令】。改正处建《筑,项目施工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  (?。二)未将建筑能【效标:识在建筑物显著【位置予以公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使用》伪造的?节能建筑能效标识】或者冒用建筑能效】标识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未编制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和《项目热工计算书或】者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未,落实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措施—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建:筑节能检测机构不执!行国家和《本市:标准、规范或者出具!虚假报告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九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十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