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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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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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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的用能系统运行管】。。理及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采—用节能型的建筑技】术和材料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 :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工业:建设项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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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教育普及建筑!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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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能源发—展规划
第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 : ,市、区县(自治县)!经委、发展改革、】科学技术、规—划、土?地、房?产、质监、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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