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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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新建矿山—企业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新建矿山开【采年限不小》于3年;《
(二】)开采规模不—得低于省、市—规定的最《低生产规模》。;
— (三)相邻矿【山开采范围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米矿山】周边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矿山与》生产生活《设施的?距,离应当大于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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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区域开采矿产—资源
— (一)机场、军!事设施安全防—护,区域以内;
【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地;
! ? (:三):。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 (四)重要河【。流,、水库、堤坝以及大!中型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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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城市规划】区、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湿地、地质公园以!及,地,质,地貌、地质遗—迹、矿山遗》。迹,、古生?物化石、《自然景观保护区【;
【(六)市人民政府】禁止开采的其他区】域
?第十七?条 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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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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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范【围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矿产资源;—
? :。 (二)矿区范围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
《 (三)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第十九条 以营利】为目的开采》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砖瓦用页】岩和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以下的《普通建筑《石材由?。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二十条 》。新设:采矿权需经当地政】。府同意并按照—发证权?限由市矿业权交易】。机构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在网】上公开?交易
探!矿,权人有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采矿: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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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应当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 (》二)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 (三《。。。)地质报告和储【量评审备《案文件;
【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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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六—)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承诺书、—。缴存凭证;
】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二?条 开采矿泉水、地!热,水水:利部:门负责?办理取水许可证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凭—取水许可证办理【采,矿许可手续
【。。 , ?在河:道或者水库内采【砂先由河道主管部门!或,者水利部门》批准并发放采砂【许可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河道主?管部门或者水利部门!批准的开《采范围和开采限【量办理采矿》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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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不予登记的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总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采矿权依!法实行有《偿使用采矿》权人应当依法缴纳】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 探矿权转采矿【权不需要《缴纳采矿权》价款
第二十六】条 除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情形外》。采矿权价款应当进行!评估
— 市级或者—县级发证《的采矿权在出—让前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价款评估
第二!十,七条 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l0《00元?
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具体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由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就地缴入》中央国库矿》区范围跨区县的由】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征收就!地缴入?中,央国库
【 采矿《。权使:用费由负责审批【登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取
《第二十九《条 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价款】省级返回的》数额:市、县再分成数额比!。例为1:4》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保护和必!要的矿产资源管理】支出
第》三十条 采》矿,权人自领取采矿许】可证之日后应—当,进行建设或者生【产逾期不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采矿权》到期后原审》批登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权!收,回采矿许可证
【。
第三十一条 【。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矿种进行开采并接受!所在地国土资源等】有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矿山企业应当在!开采作业《场,所明显位《置设立采矿权标识】牌接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三条【 采矿权《可,以依法转让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原审批?登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 (一)采矿—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
(二)采!矿,权,属,。。无争议;
】 :(三)?已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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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照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或者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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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
第三十《。四条 ?采,矿权转?让应当由原审—批登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市矿业权交易—机构实施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市】矿业权交易机—构鉴证?下签订成交确认【书,
第三十》五条 ?采矿权?可以:依法抵押采矿—权抵押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并经《原审:批登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一)【。。。采矿权抵押备案申请!书;
】(二)采矿权评估】报,。告;
《 《(三)?采矿:权抵押合同》。、贷款合同;
【
: (四)采【。。矿权有偿取》得凭:证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款证明;
】 (五)【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三》十六条 禁止收【购、销售无合法采矿!权的单位和个人【开采的矿产品—
第三十》七条 采矿企业停办!或者关闭前采矿【权人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 (一—)开采活《动结束的前一年向】原审批登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关【闭申请?并提交闭《坑地质报告;—
? (二》)闭坑地质报告经原!。审,批登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 (三)【闭坑地质《报告批准后采—矿权:。人应当编写关—闭报告由原审批【登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行业规?。定批准;
【。 (四)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并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第?。。三十八条 采矿【权人:凭关闭报告批—。准文件和履行—义务:的有:关证明报请》原审批登《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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