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 》 第七条》 勘查矿产资—源应当经省》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取得—勘查许可证》;从:事钻探工《程、坑?探工程施工》的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探,。矿权人应当自—取得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施工并及时向】勘查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交开?工,报告 第》九条 ?。探矿权?人应:当按照勘查许—。可证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和》时限进行勘查—并接受勘查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 》 第:十条 勘查》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进行《并完:成当年度《。的最低勘查投入【 第十一条 探】。矿权人在勘查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封填探矿作—业,遗留的?探,槽、钻孔《等,恢复地形地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探矿权?人应当向负责审批登!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和各!级财政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 第十三条】 转让探矿权—应当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原审】批登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避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或—者尽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以及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气管道、【输电线路、》大型:建筑物?(建筑群)等建【设项目选址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区【。域的矿产资源和矿业!权分布情况 【    (一—)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经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文件;【    》 (二)需》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申》报和审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