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 《 第:七条 勘查》矿,产资源?应当经省《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取得勘查!许可:证;从事钻探工程】、坑探工程施—工,的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第八?条 探矿《权人应当自取得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施》工并:及时:。向勘查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交开工报告 !第九条 探矿权人】应,当按照?勘查许?可证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和时限进《行,勘查并接受勘查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 — 第十条 勘查【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进《行并:完成当年度的—最,低勘查投入 【第十一条 探—。矿权:人在勘查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封填:探矿作业《遗留的探《槽,、钻孔等,恢复地】形地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探矿权—。人应当?向负责审批登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和各级!财政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 第十《三条 转让探—矿权应当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原审批登】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避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或者尽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以及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气,管道、输电线—路、大型建筑物(建!筑群)等建设项目】选址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区域的矿产资【源和矿?业权分布情》况 ?    (一)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经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文件; 】    (二)需】。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申报和审】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