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 第七】。条 勘查矿产资源应!当,。。经省: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取?得勘查许《可证;?从事钻探工程、坑】探工程施《工的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探矿权人应当自取得!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施工并及时》向勘:查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交开工报告 】第九条 探矿—权人:应当按照勘查许可】证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和时:。限进行勘查并—接受:勘查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勘查?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进行并完》。成当年度的最低勘查!投入 第十一【条 探矿权人在勘查!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封—填探矿作业遗留的】探槽、钻孔等,【恢复:地形地貌消除—安全隐患 》 第十二《条 探矿权人—应当向负责审—批登: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和各级财政【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 第十三条【。 ,转,让,探矿:。权应当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原审批!登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避: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或者尽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以】及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气管道】、,输,电,线路、?大型建筑物(建筑】。群)等建设项目选】址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区域的矿产资源和】矿业权?。分布情况    ! (一?)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经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文件;  — ,  (二《)需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申报和审批》。程,序 ?